近期,西安新冠肺炎疫情外溢风险加大,严重威胁我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为坚决守住“零疫情”底线,在此向广大群众郑重提醒,配合疫情防控人人有责,凡有以下情节的,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、严惩不贷。
一、近期从西安市、咸阳市、延安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来商返商人员,务必及时、如实报告活动轨迹。对隐瞒不报、恶意逃避、拒绝接受检查和隔离管控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二、严格落实商南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严格遵守小区封闭管理、限制外出和居家生活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严禁随意外出闲逛、扎堆聊天、晒太阳、打牌娱乐等聚集性活动。①出门不戴口罩的,一律安排到城区或城区周围卡点执勤半天以上;②未携带出行证、随意进出小区及违反“一户两天一次外出”规定的,一律安排到城区或城区周围卡点执勤一天以上;③无出行证随意在街面闲转、晒太阳、打牌聚集,且不听劝阻的,一律安排到十里坪、赵川等卡点执勤两天以上;④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反上述规定,除按照以上政策执行外,通报至各单位勒令作出深刻检讨,情节严重的报纪委监委部门调查处理。
三、对以暴力、威胁、谩骂等方法,阻碍医疗、卫生等工作人员执行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,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对涉疫违法违规行为,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。
四、对拒不执行商南防肺办发〔2021〕76号全县关于关闭早市、夜市等堂食服务通告的要求,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五、对故意编造、散布虚假疫情谣言,制造恐慌、扰乱社会秩序的,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依法拘留5至10天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以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六、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,切实降低传播风险;全体公安干警、参与疫情工作的广大干部按照战时纪律要求,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。
商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
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