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镇党委、纪委,城关街道党工委、纪工委,县委各工作机关,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(党委),直属(事业)机构,各人民团体(党组),市级驻商各单位,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:
现将《商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“九条铁律”》印发给你们。疫情就是命令,防控就是责任。各级党组织、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务必严格遵守、坚决执行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对违反“九条铁律”的单位及个人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,对造成重大疫情责任事故和严重后果的,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。
中共商南县纪委
2020年2月6日
商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“九条铁律”
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,严明战时纪律,特制定以下“九条铁律”。
第一条 严明政治纪律,严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对落实县委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县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不坚决、打折扣、搞变通的,一律按违反政治纪律论处,并从严处理。
第二条 严明工作纪律,严禁履职不力、责任不实,对党委(党组)、党委(党组)书记、领导干部、基层党组织、党员干部、职能部门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扩散”、联防联控、群防群控等防控措施不到位,排查不实、监管不力、隔离不严,导致病毒传播和疫情蔓延的,实行“一案双查”,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后查处,并严肃追究党政主要领导责任。
第三条 严明组织纪律,严禁擅离职守、推诿扯皮,对不服从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统一指挥、统一协调、统一调度,临阵退缩、配合不力、敷衍塞责,导致贻误战机的,一律就地免职。
第四条 严明廉洁纪律,严禁物资监管不严、分配不公,疫情防控物资拨付迟缓、吃拿卡要,甚至贪污挪用、截留挤占、优亲厚友的,实行“一案三查”,从严从重处理。
第五条 严明群众纪律,严禁漠视群众利益、挠乱社会秩序,对利用疫情哄抬药价物价、制售假劣药品及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,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的,一律依纪依法从严查处。
第六条 严明作风纪律,严禁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态多、调门高,行动少、落实差,摆样子、走形式,不担当、不作为,甚至慢作为、乱作为的,一律从严追责问责,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
第七条 严明保密纪律,严禁泄露工作秘密、信谣造谣传谣,对泄露未经公开的疫情防控信息、传播疫情防控不实言论、违规泄露患者及相关人员个人信息的,一律从严从快查处。
第八条 严明生活纪律,严禁自行其是、自律不严,对随意出入娱乐场所,组织参加聚会聚餐,食用野生动物,婚丧喜庆事宜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,一律严肃查处,并通报曝光。
第九条 严明报告制度,严禁欺上瞒下、弄虚作假,对重要工作、重要情况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的;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、漏报、迟报、错报、谎报,造成严重后果的,一律严肃问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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